央广网扬州1月7日消息(记者王锡斐 通讯员扬交执 杨宣)进入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抬头望去晴空万里,现场却下起了阵阵“毛毛雨”,抬头细看,原来是工地周边硬质围挡上安装了一排喷淋系统,“小雨”正从这些喷头中喷洒下来。现场可见,工地地面微微湿润,周围环境干净又整洁。
2021年以来,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提高现场管控标准、夯实扬尘防治管理手段、加强技术检查、开展现场检查等一系列措施,加强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扬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已基本实现自动喷淋降尘、雾炮机降尘、实时在线监测、车辆冲洗设备等措施全覆盖,实现了交通工程扬尘防治“零污染”的目标。
“交通工程项目施工场地基本都紧挨着城乡道口,为防止日常施工产生扬尘污染,我们对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导手册》,要求单位一定要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六个100%’措施,即实现100%工地周边围挡、100%物料堆放覆盖、100%土方开挖湿法作业、100%路面硬化、100%出入车辆清洗、100%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取得了良好效果。”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程建设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
“在施工工地周边硬质围挡架设自动喷淋设施持续喷出水雾,石灰消解扬尘监测屏幕实时显示PM2.5数据,工程车辆离开工地一定要经过洗车台清洗。”工程相关负责的人介绍。在G345国道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段工程现场,遍布施工现场的围挡喷淋、场内场外道路洒水车每天洒水不少于6次,若遇到PM2.5数值较高的天气,喷淋设施将自动开启并全天候工作。此外,在石灰消解等施工阶段,实施工程单位还购置了6台雾炮机集中作业,把扬尘污染控制到最低。
近期,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强化动真碰硬、警示教育相结合的措施,对扬州市7个在建交通工程开展扬尘污染防治督查,共发出7份整改通知书,均已整改到位。其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两个项目的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要求责令整改。
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程建设执法大队负责这个的人说,下一步,支队将继续按计划监督检查扬州市范围内的交通在建工程,持续推进扬州市交通工程环境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实现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2021年以来,扬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过提高现场管控标准、夯实扬尘防治管理手段、加强技术检查、开展现场检查等一系列措施,加强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扬州市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已基本实现自动喷淋降尘、雾炮机降尘、实时在线监测、车辆冲洗设备等措施全覆盖,实现了交通工程扬尘防治“零污染”的目标。